撰文:Chainalysis編譯:五銖,金色財經 摘要 美國銀行監管機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FDIC)、聯準會、貨幣監理署 (OCC))已撤銷此前對加密資產的限制性聲明,賦予銀行更多自由,無需事先批準即可涉足數字資產領域。 如果銀行能夠保持適當的風險管理措施,現在就可以更輕鬆地提供加密服務,並爲加密企業提供銀行服務。 盡管美國監管正在放松,許多地區也採取了更爲支持的立場,但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機構仍必須遵守巴塞爾委員會的標準。 關於美國銀行是否可以在資產負債表上持有加密資產或從事加密貸款活動仍存在疑問,預計未來將有進一步的明確規定。 美國聯邦銀行監管機構已撤回此前關於加密資產的聯合聲明,賦予銀行更大的自由度來參與數字資產業務。這些機構強調,他們致力於促進創新,並使預期與市場變化保持同步——他們認識到區塊鏈作爲核心金融基礎設施日益增長的作用。這爲傳統金融機構 (FI) 打開了大門,使其能夠以更少的監管障礙進入數字資產領域。 美國貨幣監理署 (OCC)、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FDIC) 和聯準會正式解除銀行參與加密貨幣的障礙 2024 年 4 月 24 日,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FDIC)、聯準會和美國貨幣監理署 (OCC) 宣布撤回此前關於銀行參與加密貨幣資產和相關活動的聲明。 此前,監管機構施加了嚴格的監管要求,尤其針對加密貨幣相關存款的波動性,並制定了嚴格的流動性管理規定。現已撤回的 2023 年發布的監管聲明,實際上爲考慮參與加密貨幣的銀行設置了警示壁壘。雖然這些建議並未完全禁止,但對銀行提出了強有力的監管警告: 直接以加密貨幣運營(發行 / 持有數字資產)爲加密貨幣企業提供銀行服務持有穩定幣儲備 隨着這些聲明的撤銷,銀行現在可以更靈活地參與加密貨幣市場,只要它們保持良好的風險和合規實踐——此舉承認了加密貨幣日益增長的合法性和客戶對數字資產服務日益增長的需求。 銀行監管重要更新:新機遇湧現 各監管機構均已做出具體調整,消除了此前銀行參與數字資產業務的障礙: 美國貨幣監理署 (OCC):撤銷了第 1179 號解釋性信函,不再要求國家銀行在處理數字資產交易前獲得正式的「無異議」文件。恢復了第 1170 號、第 1172 號和第 1174 號信函中先前關於加密貨幣托管、穩定幣和區塊鏈使用的許可。托管服務和使用分布式帳本技術等活動現在被視爲允許,前提是這些活動是安全合法地進行的。此外,美國貨幣監理署於 2025 年 5 月 7 日發布了第 1184 號解釋性信函,確認國家銀行和聯邦儲蓄協會可以:根據客戶的意願買賣托管資產將加密資產活動(例如托管和執行服務)外包給第三方,前提是第三方遵循適當的風險管理實踐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FDIC):發布新指南,確認受 FDIC 監管的機構在妥善管理風險並遵守法規的情況下,無需事先獲得 FDIC 批準即可從事允許的加密貨幣相關活動。與此同時,FDIC 撤銷了 FIL-16-2022 中的事先通知要求。聯準會:撤銷了先前的四項加密貨幣指令,包括聯合聲明、SR 22-6 和 SR 23-8,這三項指令分別要求參與加密貨幣活動的州成員銀行事先通知,以及美元代幣活動通知和「不反對」聲明。聯準會現在將通過常規監管程序監督銀行的加密貨幣活動。 這對希望涉足數字資產領域的美國銀行意味着什麼? 這一監管轉變對考慮進入數字資產領域的美國銀行來說是一個重大機遇。 簡化市場準入:通過取消事先通知和審批要求,監管機構減少了銀行提供加密服務的阻力,從而加快了市場準入速度,增強了競爭力。 擴大允許的加密業務範圍:銀行現在擁有更清晰的自主權,可以參與一系列此前受監管不確定性影響的加密業務,包括托管服務、支付和分布式帳本應用。 擴展對加密客戶的服務:金融機構可以更自信地爲加密領域的企業(包括交易所和穩定幣發行商)提供銀行服務,從而開拓新的客戶羣體和收入機會。 盡管監管方面已做出明確規定,但仍存在一些重要問題,預計將出臺進一步的指導意見: 銀行是否可以在資產負債表上持有加密資產銀行是否可以以及如何參與加密貸款活動 風險管理依然重要 盡管監管有所放松,但監管機構仍在強調妥善風險管理的重要性。銀行必須確保: 所有加密貨幣活動均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例如《銀行保密法》、反洗錢 / 反恐怖融資法)。運營穩健,運營安全。實施充分的風險管理控制。 國際背景 盡管美國監管機構歷來對銀行加密貨幣業務和提供托管服務持明確謹慎的態度,但近年來,許多國際同行採取了更爲中立甚至支持的立場。例如,2023 年,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布指引,鼓勵銀行向受監管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提供銀行服務。同樣,南非、尼日利亞和阿聯酋的央行也發布了指導意見,指導銀行在參與加密貨幣生態系統時管理金融誠信風險。阿聯酋、新加坡和香港的監管機構已表示願意允許銀行發行穩定幣,這反映出它們對金融領域負責任創新的更廣泛開放態度。 然而,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銀行可能仍面臨即將出臺的全球標準的一些限制。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CBS)一直對無需許可的區塊鏈相關風險加劇表示擔憂。作爲其中的一部分,巴塞爾關於銀行加密資產風險敞口審慎處理的準則——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成員已同意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實施——將對資產負債表上持有無需許可的區塊鏈資產的國際活躍銀行施加嚴格的資本要求。 雖然這些標準主要針對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銀行,但在實踐中,許多司法管轄區也將其適用範圍擴大到大型或具有系統重要性的國內銀行。同樣值得注意的是,巴塞爾標準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必須通過國家監管來採用,而這一過程可能涉及延期、修改或僅部分實施。一旦全面實施,這些資本要求可能會使銀行大規模開展某些加密活動的成本高得令人望而卻步,例如以加密抵押品進行貸款和持有穩定幣。 銀行如何打造合規的數字資產戰略 有意向開展數字資產服務的銀行應充分利用新的監管環境,制定結構化、可擴展的加密貨幣應用方案。隨着準入門檻顯著降低,金融機構在構建和擴展數字資產產品方面擁有更清晰的路徑。 成功取決於周密的執行力、強大的合作夥伴關係以及嚴格的合規性: 鑑於監管壁壘已降低,評估加密貨幣領域的戰略機遇,探索托管、支付、代幣化和區塊鏈基礎設施等服務。根據數字資產的獨特特徵,制定全面的風險管理和合規框架,包括交易監控、客戶盡職調查和反洗錢合規。考慮與值得信賴的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合作。密切關注即將出臺的機構指南,以應對更復雜的問題,例如加密貨幣借貸以及在資產負債表上持有穩定幣以外的數字資產。考慮採用分階段策略,使用我們的五階段框架「加密貨幣成熟度之旅」,幫助銀行進入加密貨幣領域並在其中發展。 展望區塊鏈賦能的未來 此次監管轉變代表着美國銀行業格局的變革時刻。經過多年的謹慎和限制,監管機構如今賦予銀行更多自由,探索加密貨幣機遇,並期望其進行負責任的創新。 數字資產的大門如今正敞開,阻礙創新的監管障礙也越來越少。
Chainalysis:美國監管機構正爲銀行開展數字資產活動開綠燈
撰文:Chainalysis
編譯:五銖,金色財經
摘要
美國銀行監管機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FDIC)、聯準會、貨幣監理署 (OCC))已撤銷此前對加密資產的限制性聲明,賦予銀行更多自由,無需事先批準即可涉足數字資產領域。
如果銀行能夠保持適當的風險管理措施,現在就可以更輕鬆地提供加密服務,並爲加密企業提供銀行服務。
盡管美國監管正在放松,許多地區也採取了更爲支持的立場,但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機構仍必須遵守巴塞爾委員會的標準。
關於美國銀行是否可以在資產負債表上持有加密資產或從事加密貸款活動仍存在疑問,預計未來將有進一步的明確規定。
美國聯邦銀行監管機構已撤回此前關於加密資產的聯合聲明,賦予銀行更大的自由度來參與數字資產業務。這些機構強調,他們致力於促進創新,並使預期與市場變化保持同步——他們認識到區塊鏈作爲核心金融基礎設施日益增長的作用。這爲傳統金融機構 (FI) 打開了大門,使其能夠以更少的監管障礙進入數字資產領域。
美國貨幣監理署 (OCC)、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FDIC) 和聯準會正式解除銀行參與加密貨幣的障礙
2024 年 4 月 24 日,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FDIC)、聯準會和美國貨幣監理署 (OCC) 宣布撤回此前關於銀行參與加密貨幣資產和相關活動的聲明。
此前,監管機構施加了嚴格的監管要求,尤其針對加密貨幣相關存款的波動性,並制定了嚴格的流動性管理規定。現已撤回的 2023 年發布的監管聲明,實際上爲考慮參與加密貨幣的銀行設置了警示壁壘。雖然這些建議並未完全禁止,但對銀行提出了強有力的監管警告:
直接以加密貨幣運營(發行 / 持有數字資產)
爲加密貨幣企業提供銀行服務
持有穩定幣儲備
隨着這些聲明的撤銷,銀行現在可以更靈活地參與加密貨幣市場,只要它們保持良好的風險和合規實踐——此舉承認了加密貨幣日益增長的合法性和客戶對數字資產服務日益增長的需求。
銀行監管重要更新:新機遇湧現
各監管機構均已做出具體調整,消除了此前銀行參與數字資產業務的障礙:
美國貨幣監理署 (OCC):撤銷了第 1179 號解釋性信函,不再要求國家銀行在處理數字資產交易前獲得正式的「無異議」文件。恢復了第 1170 號、第 1172 號和第 1174 號信函中先前關於加密貨幣托管、穩定幣和區塊鏈使用的許可。托管服務和使用分布式帳本技術等活動現在被視爲允許,前提是這些活動是安全合法地進行的。此外,美國貨幣監理署於 2025 年 5 月 7 日發布了第 1184 號解釋性信函,確認國家銀行和聯邦儲蓄協會可以:
根據客戶的意願買賣托管資產
將加密資產活動(例如托管和執行服務)外包給第三方,前提是第三方遵循適當的風險管理實踐
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FDIC):發布新指南,確認受 FDIC 監管的機構在妥善管理風險並遵守法規的情況下,無需事先獲得 FDIC 批準即可從事允許的加密貨幣相關活動。與此同時,FDIC 撤銷了 FIL-16-2022 中的事先通知要求。
聯準會:撤銷了先前的四項加密貨幣指令,包括聯合聲明、SR 22-6 和 SR 23-8,這三項指令分別要求參與加密貨幣活動的州成員銀行事先通知,以及美元代幣活動通知和「不反對」聲明。聯準會現在將通過常規監管程序監督銀行的加密貨幣活動。
這對希望涉足數字資產領域的美國銀行意味着什麼?
這一監管轉變對考慮進入數字資產領域的美國銀行來說是一個重大機遇。
簡化市場準入:通過取消事先通知和審批要求,監管機構減少了銀行提供加密服務的阻力,從而加快了市場準入速度,增強了競爭力。
擴大允許的加密業務範圍:銀行現在擁有更清晰的自主權,可以參與一系列此前受監管不確定性影響的加密業務,包括托管服務、支付和分布式帳本應用。
擴展對加密客戶的服務:金融機構可以更自信地爲加密領域的企業(包括交易所和穩定幣發行商)提供銀行服務,從而開拓新的客戶羣體和收入機會。
盡管監管方面已做出明確規定,但仍存在一些重要問題,預計將出臺進一步的指導意見:
銀行是否可以在資產負債表上持有加密資產
銀行是否可以以及如何參與加密貸款活動
風險管理依然重要
盡管監管有所放松,但監管機構仍在強調妥善風險管理的重要性。銀行必須確保:
所有加密貨幣活動均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例如《銀行保密法》、反洗錢 / 反恐怖融資法)。
運營穩健,運營安全。
實施充分的風險管理控制。
國際背景
盡管美國監管機構歷來對銀行加密貨幣業務和提供托管服務持明確謹慎的態度,但近年來,許多國際同行採取了更爲中立甚至支持的立場。例如,2023 年,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布指引,鼓勵銀行向受監管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提供銀行服務。同樣,南非、尼日利亞和阿聯酋的央行也發布了指導意見,指導銀行在參與加密貨幣生態系統時管理金融誠信風險。阿聯酋、新加坡和香港的監管機構已表示願意允許銀行發行穩定幣,這反映出它們對金融領域負責任創新的更廣泛開放態度。
然而,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銀行可能仍面臨即將出臺的全球標準的一些限制。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CBS)一直對無需許可的區塊鏈相關風險加劇表示擔憂。作爲其中的一部分,巴塞爾關於銀行加密資產風險敞口審慎處理的準則——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成員已同意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實施——將對資產負債表上持有無需許可的區塊鏈資產的國際活躍銀行施加嚴格的資本要求。
雖然這些標準主要針對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銀行,但在實踐中,許多司法管轄區也將其適用範圍擴大到大型或具有系統重要性的國內銀行。同樣值得注意的是,巴塞爾標準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必須通過國家監管來採用,而這一過程可能涉及延期、修改或僅部分實施。一旦全面實施,這些資本要求可能會使銀行大規模開展某些加密活動的成本高得令人望而卻步,例如以加密抵押品進行貸款和持有穩定幣。
銀行如何打造合規的數字資產戰略
有意向開展數字資產服務的銀行應充分利用新的監管環境,制定結構化、可擴展的加密貨幣應用方案。隨着準入門檻顯著降低,金融機構在構建和擴展數字資產產品方面擁有更清晰的路徑。
成功取決於周密的執行力、強大的合作夥伴關係以及嚴格的合規性:
鑑於監管壁壘已降低,評估加密貨幣領域的戰略機遇,探索托管、支付、代幣化和區塊鏈基礎設施等服務。
根據數字資產的獨特特徵,制定全面的風險管理和合規框架,包括交易監控、客戶盡職調查和反洗錢合規。
考慮與值得信賴的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合作。
密切關注即將出臺的機構指南,以應對更復雜的問題,例如加密貨幣借貸以及在資產負債表上持有穩定幣以外的數字資產。
考慮採用分階段策略,使用我們的五階段框架「加密貨幣成熟度之旅」,幫助銀行進入加密貨幣領域並在其中發展。
展望區塊鏈賦能的未來
此次監管轉變代表着美國銀行業格局的變革時刻。經過多年的謹慎和限制,監管機構如今賦予銀行更多自由,探索加密貨幣機遇,並期望其進行負責任的創新。
數字資產的大門如今正敞開,阻礙創新的監管障礙也越來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