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5 日,據 CoinDesk 報道,納斯達克在一封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加密貨幣工作組的信中建議,將數字資產劃分爲四大類別,以明確監管職責歸屬。此舉旨在推動建立清晰的監管框架,回應美 SEC 專員 Hester Peirce 關於未來加密監管的徵求意見。納斯達克提出,數字資產應根據其屬性被分爲:與傳統證券掛鉤的金融證券類資產、符合澄清版豪威測試的數字投資合約、符合商品定義的數字資產商品,以及不屬於前述類別的「其他數字資產」。信中指出,現有市場完全可以通過制定合理分類和調整規則,吸納數字資產的創新特性,從而推動其在監管體系中的有序發展。
納斯達克建議美SEC將數字資產劃分爲四類,推動建立清晰監管框架
4 月 25 日,據 CoinDesk 報道,納斯達克在一封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加密貨幣工作組的信中建議,將數字資產劃分爲四大類別,以明確監管職責歸屬。此舉旨在推動建立清晰的監管框架,回應美 SEC 專員 Hester Peirce 關於未來加密監管的徵求意見。納斯達克提出,數字資產應根據其屬性被分爲:與傳統證券掛鉤的金融證券類資產、符合澄清版豪威測試的數字投資合約、符合商品定義的數字資產商品,以及不屬於前述類別的「其他數字資產」。信中指出,現有市場完全可以通過制定合理分類和調整規則,吸納數字資產的創新特性,從而推動其在監管體系中的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