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說獲悉,最高法於 7 月 29 日公布四起提級管轄典型案例,其中四川樂山中院審理的“萬某園、陳某文、黃某圓等人非法經營案”涉及利用 USDT 倒賣外匯,金額超 2.34 億元。判決指出,被告人黃某圓利用自己控制的兩家香港公司通過“人民幣—USDT—美元”模式在國家規定場所外非法買賣外匯,構成非法經營罪,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法院判處萬某園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114 萬元,其他被告獲刑二年至五年半不等。值得注意的是,因其中一名被告人爲香港居民而提級審理,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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